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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无人机实训室新增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作者:蒋洁琼 来源:资产管理处 编辑:夏荻璇 审核人:黄继雄 点击数:

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现对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无人机实训室新增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校内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HNIU-XC-2023-033 采购代理编号:HNYY-CG-2023-021

2、项目预算:441,327.74元

3、项目总限价:441,327.74元

4、采购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电子工程学院无人机实训室新增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441,327.74

441,327.74

5、招标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6.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到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佳兆业时代广场写字楼1栋17楼)(详细地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获取招标文件,凡未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为避免走错位置,来时请先电话联系。

7、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裕农村、乌山街道原佳村旺旺路与高原路交叉口(院内2栋一层119室)

9、投标人资格条件:

9.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9.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9.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9.1.3符合法定条件的投标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1.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9.2特定资格条件:无。

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采购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731-82712736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31-82115748

地 址:长沙芙蓉区佳兆业时代广场写字楼1栋17楼